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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车险理赔,比较规前掘范了...
首先..在理赔的时候,所需提供的资料是以被保险人为准的...如身份证,银行卡.等等..
必须是被保险人的名字的才行...
而且...理赔时所提供的修车发票也必须是原件...所以,就没有你说的:(如果同时来索赔,该如何处理?或者投保人领过前走了,被保险人又来索赔,如何处理?)这个情况出现了.因为不是说,你想来理赔就来理赔的..得拿一些相关资料去保险公司才行的啊...
投保人的义务就是交个保费吖..而且车险也是一年一年交的..所以谁交保费对保险公司来说不存在任何的意义吖..因为,你必须交了钱,保险公司才会给你承保那辆车...关于保单信息,被保险人,你爱写谁写谁去了..车主不变就行丛悔基了..
我发现一般是车主与被保险人不同而已.....
很多的车主是太太的名字...而车呢..又经常是先生开...为渗谨了以后的理赔方便...
很多先生就会选择被保险人为.自己的名字..到时方便提供资料理赔而已...
基本上没有人会纠结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这两个信息上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