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规定公司扣员工工资不能超过20%,不是当天,但作为私人企业,可能会直接扣工资,让员工全部承担的。
何为不是故意的?这个不好界定。您如何举证您不是故意的呢。并且公司的损失是切切实实存在的,我建议您认真弥补您的过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是指劳动者因为本身过错,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部分损失。但赔偿损失每月从工资中扣除的额度,不超过当月应发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月口不完的,下月可以继续扣除,直至清偿完毕。
你毕竟是这里的员工,以后还要长期相处,所以不可能什么都是按照法律法规。一般来说,给公司造成损失,肯定会罚款的,罚款数额不可能完全弥补公司的损失,因为毕竟是为了给公司创造业绩,而不是故意为之,如果全赔估计谁都不会主动做事了!但是罚个几百块钱也是允许的!不要拿法律说是,引以为戒!
劳动法是最后的保障,只要公司不是特别过分,你最好不起诉他,因为费时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