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理解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消费税指与商品销售相关的增值税,与价格分开计算,不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 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不包括销项税,销售成本一般不包括进项税。
当然,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不能作为收入的抵扣列入损益表。因此,所有增值税的计算和支付与损益表无关。
消费税作为一种内税,不仅包括应税销售收入中的消费税,还需要计入销售税。缴纳的消费税作为抵扣项目记入损益表,直接影响纳税人的最终利润。
例如,一般纳税人购买100件商品,每件10元(不含税),总价1170元,以支票支付 生产加工后,每件20元(不含税)出售,全部销售完成。付款已经收到。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
我们看以下计算:
应纳增值税=20×100×17%-10×100×17%=170元
应纳消费税=20×100×10%=200元
税前利润=(20-10)×100-200=800元
我们假设增值税税率为50%,则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20×100×50%-10×100×50%=500元
应纳消费税=20×100×10%=200元
税前利润=(20-10)×100-200=800元
我们再假设增值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20%,则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20×100×50%-10×100×50%=500元
应纳消费税=20×100×20%=400元
税前利润=(20-10)×100-400=600元
扩展资料:
税目税率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关于如何理解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消费税指与商品销售相关的增值税,与价格分开计算,不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 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不包括销项税,销售成本一般不包括进项税。
当然,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不能作为收入的抵扣列入损益表。因此,所有增值税的计算和支付与损益表无关。
消费税作为一种内税,不仅包括应税销售收入中的消费税,还需要计入销售税。缴纳的消费税作为抵扣项目记入损益表,直接影响纳税人的最终利润。
例如,一般纳税人购买100件商品,每件10元(不含税),总价1170元,以支票支付 生产加工后,每件20元(不含税)出售,全部销售完成。付款已经收到。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
我们看以下计算:
应纳增值税=20×100×17%-10×100×17%=170元
应纳消费税=20×100×10%=200元
税前利润=(20-10)×100-200=800元
我们假设增值税税率为50%,则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20×100×50%-10×100×50%=500元
应纳消费税=20×100×10%=200元
税前利润=(20-10)×100-200=800元
我们再假设增值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20%,则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20×100×50%-10×100×50%=500元
应纳消费税=20×100×20%=400元
税前利润=(20-10)×100-400=600元
扩展资料:
税目税率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关于如何理解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价外税是指与销售货物相关的增值税额独立于价格之外单独核算,不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中不含销项税额,销售成本中一般也不含进项税额,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当然也不能作为收入的抵减项计入利润表中,因此,所有增值税的计算与缴纳,均与利润表无关。而作为价内税的消费税不仅应税销售收入中包含消费税税额,实际交纳的消费税也需要记入销售税金中去,交纳的消费税是作为收入的抵减项目计入利润表中,直接影响纳税人最终的利润。例如,某一般纳税人购入A商品100件,每件10元(不含税),价税合计1170元,用支票支付完毕。经过生产、加工后,每件销售20元(不含税),全部销售完毕,款已经收到,增值税税率是17%,消费税税率是10%,我们看以下计算:
应纳增值税=20×100×17%-10×100×17%=170元
应纳消费税=20×100×10%=200元
税前利润=(20-10)×100-200=800元
我们假设增值税税率为50%,则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20×100×50%-10×100×50%=500元
应纳消费税=20×100×10%=200元
税前利润=(20-10)×100-200=800元
我们再假设增值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20%,则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20×100×50%-10×100×50%=500元
应纳消费税=20×100×20%=400元
税前利润=(20-10)×100-400=600元
由上述可见,无论增值税税率如何变化,都不影响企业获得的利润,而消费税税率一旦变化则明显影响企业利润。
参考资料:http://www.kuaijiren.com/bbs/read.php?tid=12472
比如你买一辆车10万,消费税率8%,消费税=100000/(1+8%)*8%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因此,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由于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而这里的销售款等于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税款计算公式演变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