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被执行人房产到期后没有申请续期是没有效的。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房产到期后没有申请续封的话,一般到期就解查封了,这样当事人的第一查封就没有了,第二轮后查封的变成第一查封了,但如果当事人有抵押权,抵押权还是有优先受偿权的,还是有一定保证的。查封的主房产到期后,只要案件未执行完毕,都可以申请继续查封。中止执行没有时限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当事人随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于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四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房产到期后没有申请续封的话,一般到期就解查封了,这样你的第一查封就没有了,第二轮后查封的变成第一查封了,但如果你有抵押权,抵押权还是有优先受偿权的,还是有一定保证的;没有抵押权的话,也再申请一次查封吧,没准查封物会有一点剩余价值的。
查封被执行人房产到期后没有申请续期就无效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查封被执行的房子可以查封次数不限,但是不能同时查封,只能根据申请查封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查封。如果执行人没有申请续封,那么查封就无效。
法律分析
法院查封被执行的房产属于财产保全行为,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可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一般续封的期限都不得超过一年。有特殊情况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那么查封的效力会消灭。法院查封房产到期后,可申请继续续封,但不支持同时进行多次查封,只能按照申请顺序进行续封。所以,被查封的房子还能再查封,只是需要申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轮候查封也就是第二封不是正式查封,当你查封到期没有及时续封,那么该查封房产便已经解封,轮封转为正式查封。如果查封人到时候主张拍卖,你也可以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