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摹书法作品并出售是否侵犯书法作品作者的著作权?如果侵犯,违反著作权法第几条?依据是什么

2024-12-02 03:10: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临摹书法作品出售,署自己的名字,是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的。但是,如果署对方的名字,则侵犯了对方的署名权。
书法作品,我国著作权法扒纳棚并没有给出明确定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八)项则将书法作品归于美术作品的一种形式,即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春则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复制权是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的规定茄缺,作品复制件与原件对作品内容的表达方式应高度一致。临摹的作品达不到高度一致,因此,不侵犯著作权法中的复制权。

回答2:

你这是侵权的,依据: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和简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唤宽裤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巧扮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回答3:

侵权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四掘闷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判派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羡没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回答4:

看你临摹的是谁的作品,如果临摹的是古人的作用,不侵权。如果临摹的是纳返现在还活凯正着的以及去世尚不足50年的人的作洞孙饥品,你的临摹并出售构成侵权。

回答5:

签自己名就可以卖。,签别人名,你出名了,才有人告你,但又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