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你的描述,收养没有办理登记,则不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女婴与其生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仍然依法存续。女婴生父母可以要求其回家。《收养法》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