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先栽树后架线的情况,电力建设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竹子或超前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电力建设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电力企业应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
依照电力法规不得再在依法划定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植物;电力企业在正常维护过程中,对线路保护区内人工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竹子,林业部门应批准予以砍伐;对线路保护区内人工种植或自然生长立即危及线路安全运行或在抢险救灾紧急情况下的树木、竹子,可作为特殊情况,先采伐后补办手续;电力企业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向林业部门报批供电线路保护区采伐计划时,在征得木(竹)所有权人同意后,林业部门应及时派出人员进行采伐作业设计,并优先保证采伐指标,采伐下来的木(竹)返还木竹所有权人,销售该木(竹)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木(竹)所有权人承担;电力企业在正常的维护工作中,如修剪、砍伐林木遇阻挠现象,应向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报告,有关单位应及时派员协助处理,以防矛盾扩大;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或靠近电力线路的林木砍伐,砍伐单位或个人应通知电力企业派员到现场指导,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砍伐过程中造成电力线路对树竹放电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