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根据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修正,新版《银行监督管理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