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也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了特殊的权利,比如未成年人犯罪不得判处死刑,讯问时监护人有在场权,未委托辩护人时法院要指定辩护人等。耶耶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