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预查封的房产不可以执行。
2,要在房产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变更为查封,之后再对房产进行拍卖。
3,《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十三、被执行人全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预查封。
十六、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所附的裁定书办理预查封登记。土地、房屋权属在预查封期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查封登记自动转为查封登记,预查封转为正式查封后,查封期限从预查封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八、预查封的效力等同于正式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未办理预查封续封手续的,预查封的效力消灭。
预查封?你指的是诉前保全吧?如果你能在期限内起诉,那查封就可以在案件判决或调解后执行,但是如果不能在指定的期间内起诉,那就得撤销查封。
到期可以续封,也可以执行
不一定,应该没问题
属于执行疑难问题,法律上对该问题没有明确的说明。
从司法实践上来看有很多被拍卖的案例,同时也有不支持拍卖的判例。即使最高院的判例观点也不尽相同!
我认为应该可以拍卖。否则被执行人可以利用没办房产证的漏洞,合理占据资产,构成不当得利。
这点还需要最高院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