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房主欺骗租客,冒充房主签订租房合同的,属于诈骗行为,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可构成诈骗罪。
2、租房者明知他人不是房主而与之签订租房合同的,不是诈骗。但因为其无权出租他人财产,所签订的租房合同在民事法律上会被认定为无效。
3、另外,如果出租人虽然不是房主,但依法对房屋具有经营、管理、占有、收益等权利的,其出租房屋的行为,是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是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
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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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房主欺骗租客,冒充房主签订租房合同的,属于诈骗行为,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可构成诈骗罪。在涉及到房屋买卖的问题上的话,大家都是要签订购房合同的,这个购房合同签订的时候必须要审查主体资格,如果自己是属于和假房主签的合同的话,算诈骗。
法律分析
如果这个房主是属于欺骗租客的话,那么一般情况是属于诈骗行为,只要达到了两万元以上,即可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租客知道对方不是房主还是和对方签订租房合同这种情况的话,对方不构成诈骗。租房者明知他人不是房主而与之签订租房合同的,不是诈骗。但因为其无权出租他人财产,所签订的租房合同在民事法律上会被认定为无效。另外,如果出租人虽然不是房主,但依法对房屋具有经营、管理、占有、收益等权利的,其出租房屋的行为,是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是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和假房主签租房合同属于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你可以以诈骗起诉,定罪要看法院判了。
肯定是诈骗、看警方要不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