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前,延边州行政区域内的黄泥河、敦化、大石头、白河、和龙、八家子、汪清、大兴沟、天桥岭9户国有森工企业(珲春林业局未建局)由省林业厅直管,延边州政府组成部门中设有州林业局,管辖8个县(市)林业局和安图森林经营局。1984年9月,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将9户国有森工企业划归延边州管理,成立了延边林业管理局,为省直二级局建制。1985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延边林管局与州林业局合并,成立延边州林业管理局,管辖10户国有森工企业(珲春林业局90年代建局)、1户森林经营局,对8个县(市)林业局进行行业指导。1998年,经省政府批准,组建延边林业集团,与州林管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属办公。2001年,经州政府批准,延边林业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所辖2户分公司、9户全资子公司、3户控股公司,与州林管局实行“一合三分”,即合属办公,人员、职能、资产三分开。
2013年6月19日,经延边州政府批准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名称变核内字[2013]第951号核准,吉林延边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于6月23日为其换发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集团变更法律手续全部完成。“吉林延边林业集团”华丽转身为“长白山森工集团”,在全州林业“转型发展、跨越经营”的篇章里又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