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办理营业执照和平时办理营业执照的所需的手续是一样的。需要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省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二、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注: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办理时将证件带齐,避免办理时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