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银行帐号不显示可以吗

2025-03-13 21:13:3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不可以的。
2.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四条
3.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4.开具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按照开票要求,否则要进行作废处理

回答2:

不可以
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7日 【来源】: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一、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
元),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
二、规范使用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
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并规范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提示】:纳税人拒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将面临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明确,对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
票。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提示】:纳税人拒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将面临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
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四、消费者向商户索取增值税发票,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提高税法遵从度,做守法纳税人
纳税人开具发票等行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不仅面临违法处罚,甚至有可能被追
究刑事责任。
(一)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取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
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
况不符的发票。
【提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
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其他发票(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
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