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新公司要求提供上一家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属合理要求,主要为规避风险,避免同时在两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对新公司造成被动。需要提供原公司电话及证明人是为了核实简历中关键履历信息是否需报。一般职位不会作此调查,重要岗位入职前基本都做过外调,不用太过担心。除非履历造假……可以提前安排熟悉同事规避…前有政策后有对策。一般人事不会采用此方式,可以放心提供 来自职Q用户:匿名用户
平常心对待!凡事看两面。新公司在为自己规避风险,是否已经离职并与上任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另一方面说明你的这个新的工作岗位很重要啊!我就没那么好遇到这种要求,从事的都是比较简单的工作!不过离职时签的离职申请及劳动关系解除合同不是一式两份的吗?不应该自己有一份? 来自职Q用户: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