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先到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登记证;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新公司办理社保的流程: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每个地方细节有一些不同,仅供参考。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