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只有口供没有证据怎么判?

2024-11-28 2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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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拓展资料

关于猥亵儿童罪

1、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2、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3、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猥亵儿童罪

回答2:

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回答3:

只有口供,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够立案的,法院也不会判的,即使你的口供在齐全,光有这么一项也是不够的,因为这也属于只是一面之词啊,没有很强的说服力的,还需要找其他的证据。

回答4:

法律认定有罪的证据不能光凭口供,而且必须要有经过技术部门相关检验的有效证据才能认定犯罪事实,,,

回答5:

一般来说,只有口供的案件就是证据链不完整,疑罪从无,这种案件一般不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