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无论如何其最后的责任都是由总公司承担,既然要承担最终的法律责任,那么把总公司列为被告是必然可以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