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土地补偿,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偿,拆迁补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其中土地补偿是直接补偿给村集体的,因为村里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他的补偿费用直接补偿给农民个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是补偿给退休农民的。
应该是征收土地,现在不用征收二字。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地上附属物补助费。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具体查阅当地文件或询问国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