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会费是否合法

2024-12-04 18: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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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收会费是合法的,但要有明确的会费标准及缴纳证明。会费,汉语词语,指为支付开支,对一个团体的成员征收的金额。

会费为一个团体主要经济来源,但不一定是唯一的来源。根据会的性质、使命、及团体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不同,会费的来源、收取方式、管理方式、用途有着不同的区别。

如某些社会团体会费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采取政府部门不统一制定社会团体的会费标准,社会团体的会费纯属于社团内部事务,应该由社会团体自己来决定。

社会团体的会费来源应该主要来自于社会团体,由会员共同协商制定标准。

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由社团自己来制定的同时,作为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本着对社团及对社团会员负责的精神,在监督社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章程的同时,

对社团收取会费的问题进行事后监管,在每年的年检中把社团是否按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的会费作为主要检查内容,每个社会团体都将根据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的需要,

根据会员的需求,制定出合理、科学的会费收取标准,同时,充分利用会员交纳的会费,全方位的、尽最大可能地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扩展资料;

会费,汉语词语,指为支付团体某方面开支,对一个团体的成员征收的金额。

会费为一个团体主要经济来源,但不一定是唯一的来源。根据会的性质、使命、及团体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不同,会费的来源、收取方式、管理方式、用途有着不同的区别。

如某些社会团体会费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采取政府部门不统一制定社会团体的会费标准,社会团体的会费纯属于社团内部事务,应该由社会团体自己来决定。

社会团体的会费来源应该主要来自于社会团体,由会员共同协商制定标准。

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由社团自己来制定的同时,作为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本着对社团及对社团会员负责的精神,在监督社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章程的同时,对社团收取会费的问题进行事后监管,

在每年的年检中把社团是否按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的会费作为主要检查内容,每个社会团体都将根据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的需要,根据会员的需求,

制定出合理、科学的会费收取标准,同时,充分利用会员交纳的会费,全方位的、尽最大可能地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费

回答2:

合法的。

  1. 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不予通过验照或者对不符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通过验照,以及利用验照乱罚款、乱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2.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第二十二条企业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的企业不予年检或者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予以年检,以及利用年检滥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扩展资料:

会费为一个团体主要经济来源,但不一定是唯一的来源。根据会的性质、使命、及团体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不同,会费的来源、收取方式、管理方式、用途有着不同的区别。 如某些社会团体会费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采取政府部门不统一制定社会团体的会费标准,社会团体的会费纯属于社团内部事务,应该由社会团体自己来决定。社会团体的会费来源应该主要来自于社会团体,由会员共同协商制定标准。

参考资料: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百度百科

回答3:

个体劳动者协会是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群团组织,业务上接受工商部门的指导。业户本着自愿原则入会和缴纳会费。会费的使用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主要用于扶贫帮困、法律培训、会员考察联谊等方面活动。协会设有专职人员负责会费的收取工作,工商部门不经手会费收取工作。 个体工商户申请到营业执照,就是个体协会的一员。入会后,必须交纳一定比例的会费。具体情况请到个体劳动者协会询问。 工商部门利用职权制定霸王条款强迫个体户入会强征会费问题; 凡是在工商部门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的个体户就自动成为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这是工商部门为了强行向个体户征收所喂的会员会费所制定的霸王条款。多年来这种个体户交费供工商人员花费的现象遍及全国。在我国个体户可以说遍布城乡每一个角落,不难设想,在我国个体户这个庞大的群体里,每年向工商部门交纳的所喂会员“会费”的数目非常巨大。可能要达几十亿元。这些钱根本不能取之于会员在用之于会员。其中的绝大部份成了工商部门的自用费用。如果此钱真能做到取之于会员在用之于会员的话,我想工商部门也不会不顾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及个体户的强烈反对于不顾,那么积极的苦心收取所喂的“会费”了。谁能说工商部门在这其中无利可图?正所喂无利不起早。对这费个体户投诉无门。全国不断有人反映,媒体也多次曝光也都无及于事。国家纠风办,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几年前都有文件制止工商部门的这种不合理的收费行为,但这些部门根本就不能有效的约束工商部门的这种乱收费行为。国家纠风办几年前在整顿乱收费时其中就包括:“工商部门强行向个体户征收会费问题”。国家财政部,民政部也在去年底和今年初在媒体上多次发布公告:“所有社会团体收费一律自愿交纳,任何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利用行政职能强制收取会费。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不符合“通知”规定的,社会团体会员有权力拒绝交纳。”然而这些条文在工商部门面前都象废纸一样不屑一顾,工商部门从未把这些条规放在眼里当回事。也从未停止过向个体户强征会费,在我国没有一名个体户能享有自愿的权力而免交会费。没有一名个体户的会费不是强行收取的。在工商人员面前,我们只能忍气吞声,我们欲哭无泪,我们欲告无果。我们很无奈。我们最大的感受就是被强奸。我们没有说话和选择的权力!国家纠风办,民政部,财政部这些部门根本就约束不了工商部门。“所有社会团体收费都自愿交纳,任何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利用行政职能强制收取会费。”这些话都成了个体户可望而不可及的幻想,我敢说:要真能这样的话,工商部门有可能收不到一分钱的会费!可是,在我国凡是在工商部门办照的个体工商户那个又能逃脱得了被强行收取“会费”的命运?在国家强大的执法部门面前,小小个体户又算得了什么那?看看那些傲慢的工商人员,谁又把我们小小个体户放在眼里?想自愿交费?!有谁会理会你!我们知道,与工商部门抗争就如同以卵击石,即没事找事又自不量力。也难怪,这些年工商部门在收取所喂的会费中可以说吃尽了甜头。要一下子断了小金库的财路又怎能忍心?又怎能不心痛?又怎么会轻意割舍这吃了多年的肥肉那?我不明白:做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商人员,他们自身是不是“个协”会员?如果是的话,(况切不说执法者怎么能和个体户一样成为个体劳动者会员那?)执法者和被管理者就成了同一组织里的人。工商人员也就成了个协会员,那么他们是不是理所当然也要交纳会费那。请问在过去全国所有的工商干部中,他们有谁交纳过一分钱的个协会费?如果不是个协会员,那他们又是以何种身份向全国的广大个体户强行征收管理和使用会费的?我从事个体经营多年,我们在办照和年检时,每年都要交纳会费。由过去的每照收取一人年60元到现在的每照收取二人年120元。这些年除了给我们发过二本会员证外,未见工商部门为我们买过一口吃的东西,一件用的东西。即使不得不做一些表面文章的花费也是微呼其微。其它钱都做什么用了只有工商人员自身明白!由于此钱是以社会团体会费名义收取,用起来不受任何部门的监督。又是从其管理者个体户那里收取。个体户也不敢过问。因此花起来即随心所欲,又没有后顾之忧。工商部门按比例自下而上瓜分此钱。所有的工商干部都能享有个体会费所带来的“好处”。做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却以被管理者名义设立协会,在利用行政职权强行向被管理者收取会费使用会费。这是一种什么行为那?这种由个体户交费供工商人员花费的现象,难道不是一种最最不合理的乱收费么?做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他们自身都不能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他们又怎能执好法那?又怎能让人信服那?我们个体户每年都要交纳很多税费,其中也包括为数不少的“工商管理费”。和其它税费比起来“会费”所占的比例可以说很少。多少年来我们也没说什么。但自从我们知道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这费不能强行征收后,我们不得不站出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力,尽管我们知道我们与之抗争的是我们的管理者,然而我们的目地绝不是为了节省这几个小钱。我们只是要追求是一种公正,纠正一种行为,要回一种我们应享有的而被工商部门强行剥夺权力。这种费我们交的不清不楚,用的又不明不白。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得强行征收会费。而工商部门却根本不加理会。这种利用行政职权向被管理者强行征收会费的行为,难到不是乱收费么?就工商部门这种不顾有关法规一意孤行的做法,谁又能说明这其中没有腐败行为那?中国有很多社团组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这些组织的加入和交会费必须是自愿的,会费也要取之于会员在用之于会员,而工商部门却做不到其中的任何一点。在我国最大社团组织是工会。然而是工人并不等于就是工会会员,谁想加入都是本人自愿的,还要本人写书面申请,待工会组织批准才能加入,而加入工会的人不分干群之分,要交会费就全交。而其会费也能百分之百取之于会员在用之于会员。做为工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加入工会,做为个体户为什么就不能自愿选择是否加入协会那?是谁剥夺了我们的应有权力?工商部门不仅制定霸王条款强迫我们入会。还要利用行政职能强行向我们征收会费。而工商部门人员自身确不交会费。我们不明白:他们有什么权权力强迫我们入会?在利用职能强征会费?以及自下而上层层瓜分会费?工商部门为什么要这样做?说穿了就是利用特权为自己的小金库创造财富,为自身谋福利。工商部门还设立一个协会即“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是不是也应向全国的消费者收取会费那?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一天能真正有效制止工商部门这种运行多年的乱收费行为,那一天将是我们全国广大个体户最高兴最开心的日子!相信那一定会到来,希望那一天不会太远!我们也希望国家工商总局能尽早在全国纠正这一错误行为。还个体户应有的权力.

回答4:

  收会费是合法的,但要有明确的会费标准及缴纳证明。

  会费,汉语词语,指为支付开支,对一个团体的成员征收的金额。
  会费为一个团体主要经济来源,但不一定是唯一的来源。根据会的性质、使命、及团体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不同,会费的来源、收取方式、管理方式、用途有着不同的区别。 如某些社会团体会费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采取政府部门不统一制定社会团体的会费标准,社会团体的会费纯属于社团内部事务,应该由社会团体自己来决定。社会团体的会费来源应该主要来自于社会团体,由会员共同协商制定标准。
  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由社团自己来制定的同时,作为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本着对社团及对社团会员负责的精神,在监督社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章程的同时,对社团收取会费的问题进行事后监管,在每年的年检中把社团是否按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的会费作为主要检查内容,每个社会团体都将根据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的需要,根据会员的需求,制定出合理、科学的会费收取标准,同时,充分利用会员交纳的会费,全方位的、尽最大可能地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回答5:

  1. 合法。

  2. 会费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一般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费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费收入通常属于非交换交易收入。

  3. 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核算其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收入,应当设置“会费收入”科目;并且,应当在“会费收入”科目下设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会费收入,还应当设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同时,民间非营利组织还应当按照会费种类(如团体会费、个人会费等),在“非限定性收入”或“限定性收入”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