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十条 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现在每位驾驶员第一次领取的驾驶证就是“六年期”的驾驶证,这个“六年期”包括第一年实习期。
因此,你的“实习期”一年期“期满”之后,这本驾驶证还需要继续使用五年,待“六年期”满之后,再到当初领取驾驶证的车管所“换领”十年期的新驾驶证。
例:你的领证日期是:2013年4月;“换证时间是6年”,也就是到2013年4月去换领“十年期”的新驾驶证。
C1以下六年才审,B照以上每年一审,但是如果当年没有扣分,可以免审,如果一直没有扣分就不用审,也是六年到期换证即可。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
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