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算<老工伤>

什么时候算&lt;老工伤&gt;
2025-02-25 11:24:1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所谓“老工伤”,目前缺乏准确的概念定义,截止目前为止,在国务院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的一切法规和政策文件中,从来没有“老工伤”这个词汇出现。在工伤保险实务中,一般的理解,是将发生在1996年10月1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老工伤”。事实上,这个理解也存在偏差。笔者认为,“老工伤”是个不规范的用词,恰恰是这个用词导致了人们对于“新”“老”工伤的划分,进而导致了对于工伤政策适用的争议。“老工伤”的规范定义应该是“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工伤人员”,这就意味着不仅1996年10月1日以前,就是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生效后,因为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相关待遇的人员,都可以称为“老工伤”。在本文中,为了讨论的方便并简化措辞,仍然用“老工伤”来表述。

回答2:

  老工伤是指1996年10月1日之前的工伤。
  哪些人员是老工伤?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0号)定义为“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前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形成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我国企业工伤保险始于1996年10月1日。1996年8月1日,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 [1996] 266号),决定自1996你那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其职工实行工伤保险。

回答3:

2004年之前发生的工伤

回答4:

工伤事故发生一年内要申请认定工伤,不然过了期限就错过了认定的期限,也就无所谓是不是工伤了。

回答5:

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遭受损害的,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索赔,如果因工外出的,也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