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中漏罪发现之前判处25年的如何并罚?

2025-04-29 09: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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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按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
1、如果漏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则在数罪并罚后应执行无期徒刑或死刑。
2、如果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则根据并罚后的刑期应包括已经执行的刑期且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的规定,并罚后执行的刑期仍应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包括已经执行的刑期)。
《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