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辞退。代他人打卡,违反了劳动纪律,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就是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辞退。代他人打卡,违反了劳动纪律,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就是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其次员工要注意,公司的规章制度要对员工生效,需要符合条件,第一个条件就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要依法送达给劳动者,也就是要为劳动者所知晓,签字确认。第二个条件,公司的规章制度要合法合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超出正常的观念。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属于自己的正常工资应立即结算,劳动者辞职报告交一个月后,是可以离开公司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补偿的责任,这是不违法的。
替人打卡,本身也是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