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合法吗?

2025-03-03 21:53:0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这样是违法的,加班工资的应当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基数。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回答2:

最低工资标准是你到任何一家公司,它给你工资(基薪)的起步价;加班费是按照该起步价另外计算的,按双休40小时工作制,平时加班时
加班费/小时:1.5倍*基薪/20.83(天)/8小时;双休加班
加班费/小时:2倍*基薪/20.83(天)/8小时;法定节假日
加班费/小时:3倍*基薪/20.83(天)/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