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2024-12-02 22: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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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看该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性质如何再分别处理:

1)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不满,可以申请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对房屋的征收决定或者征收补偿决定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如房屋征收部门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可以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回答2: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回答3: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进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4:

现在这种情况非常的多,能够做这种官司的律师真的不是很多,相对专业方面的就那么几个,不过我之前接触过的凯诺律师还是挺好的。

回答5:

先找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准备有利的证据,协商不成可找律师咨询,有必要可让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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