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年满十八周岁,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
3.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行为,当前未涉及任何刑事案件或对其不利的民事案件。
5.信用良好,客户及其配偶名下贷款及贷记卡均无当前逾期,征信记录符合各产品准入要求。
我行部分分行有开展“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可用于购买本人名下全新非营运小汽车(目前不支持二手车贷款,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一般最低贷款金额为5万元)。若您已经在汽车经销商处看中需要购买的车型,可通过车商确认是否和招行有合作,若是没有,请直接联系当地招行个贷部门办理贷款申请,经办行需要审核后才能确定能否办理。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1.身份证明资料;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3.本地居住证明资料:近一年任意3个月固定电话缴费清单,或水电费缴费清单等公用事业收费单据,或其他可以证明住址的资料;4.担保证明资料;5.用途证明资料:在贷款发放前提供全额购车发票,或提供购车协议(合同)加首付款发票(或加盖经销商公章的收据)。贷款发放后必须提供全额购车发票(如发放前未提供)、车辆购置完税证明;6.还款能力证明资料:我行代发工资客户可以直接提供其代发工资账户流水;社保账户流水或个人纳税单等;若您的这笔贷款还需要提供其它资料,经办行也会及时通知您,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经办行详细确认此信息。
1. 个人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资产,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 自有资金足以支付银行规定的购车首付款。
3. 必须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4. 愿意接受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办理贷款购车手续的审查
1.贷前调查,贷款申请人认真填写“贷前预审表”交银行初审。
2.银行通过“贷前预审表”初步完成对申请人的贷款资格审查,对符合银行贷款标准的申请人,银行通知贷款申请人准备个人贷款申请资料。
办贷款购车手续的材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3.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
4.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5.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6.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7.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包括质押的权利凭证、抵押房地产权属证明和评估证明、第三方保证的意向书等;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
9.借款所购车辆为二手车,还需提供购车意向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车辆出卖人的车辆产权证明、所交易车辆《机动车辆登记证》、车辆年检证明等更多
申请汽车贷款的必备条件
工资流水,社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