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是不是能够用租房来提取公积金啊

2025-04-28 17:38:2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镇海呀,要是想提取,肯定行的。

回答2:

是的。

镇海提取租房公积金,需要本人去【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窗口】开一张【住房证明】的,

去开证明的时候,需要携带本人:

①身份原件

②结婚证原件,(离婚的携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离婚后又再婚的也需要之前的离婚协议;丧偶的则携带死亡证明原件,户口本婚姻状况改成丧偶的可以不带死亡证明)

③户口本原件(以家庭为单位,就是说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原件也需要带上)

镇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咨询电话:86276073

地址:沿江西路200号或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对,镇海有两个地方都可以打证明,镇海公积金中心就在镇海大厦二楼,一楼是建设银行)

回答3:

不同的条件所需要的资料不同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