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妻子是不可以向银行查询账户个人存款的,白女士与丈夫结婚十多年,家庭收入全部由丈夫掌管,在银行也是以他的名字开户存款,经过多年积攒,存款已有数万元。
例不久前,白女士丈夫起诉要求离婚,他在向法院提交的财产清单中称家庭存款仅有数千元,竟然隐瞒了数万元。对于丈夫想独占存款的行为,白女士非常气愤,并向法院提出异议,法官要求白女士举证。
白女士带着街道出具的证实他们夫妻关系的证明以及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到银行要求查询丈夫的存款。
不料银行竟说以白女士丈夫名义所开的个人存款账户属其丈夫的个人隐私,拒绝白女士的查询要求。
那么,银行的这种做法对吗?
夫妻一方不得侵犯另一方的隐私权个人隐私,又称私人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秘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可侵犯性,包括夫妻一方也不得侵犯另一方的隐私权。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八条规定: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为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保守秘密的责任。金融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见,个人存款账户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银行拒绝白女士的查询要求是正确的。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据此,白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以其丈夫名义所开的个人存款账户情况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