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职权
1 、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有关 制度及具体措施;
2 、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违章案件;
3 、监督、协调和指导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
4 、办理依法应由市工商局直接查处的重大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和省工商局、市政府交办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二)公平交易局主要执法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4 、《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5 、《禁止传销条例》
6 、《直销管理条例》
7 、《江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8 、《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若干行定》
9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10 、《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的若干规定》
11 、《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的若干规定》
12 、《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13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14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1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公平交易局各工作岗位行政执法 职权
1 、公平交易局局长岗位行政执法 职权
公平交易局局长 在市局局长和副局长的领导下,主持公平交易局的全面工作,并对其负责。
( 1 )制定工作计划,拟定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 2 )做好本局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 3 )负责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以及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等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
( 4 )组织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以及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 5 )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
( 6 )负责组织办理省工商局、市政府交办的需要市工商局直接查处的重大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公平交易局主任、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岗位行政执法职权 (一)
在公平交易局局长的领导下:
( 1 )协助公平交易局领导负责内勤、文书、文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草拟、内外工作协调;
( 2 )协助局长负责全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组织实施中的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 3 )协助局长组织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主办市工商局
直接查处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协助办理其他案件;
(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公平交易局主任、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岗位行政执法职权(二)
在公平交易局局长的领导下:
( 1 )协助局长负责《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实施和案件的查处工作;
( 2 )协助局长研究拟定流通领域打击走私贩私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 3 )协助局长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走私贩私行为处罚暂行规定》组织实施中的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 4 )主办市工商局直接查处的上述性质的违法违章案件,协助办理其他案件;
(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公平交易局主任、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岗位行政执法职权(三)
在公平交易局局长的领导下:
( 1 )协助局长负责 全市《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组织实施中的监督、协调、指导和案件查处工作;
( 2 )协助局长负责全市传销或变相传销案件查处的监督、协调、指导工作;协助局长组织全市查办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
( 3 )主办市工商局直接查处的传销或变相传销案件,协助办理其他案件;
(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平交易局各工作岗位行政执法义务和责任
1 、岗位行政执法义务
( 1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熟练掌握和运用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
( 2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 3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 4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 5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
( 6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 7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 8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 9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 、岗位行政执法责任
( 1 ) 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公平交易执法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及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错案的,依据《上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和《上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规定,追究责任。
( 2 )在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日常监督工作和其他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