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初借钱会计是需要走帐的,会计说的没错。现在你还了钱公司可以给你开具收据,收款事由写上某某某还某年某月某日的借款,主管领导和会计还有 你都签上字,没问题的。收据你收着,公司再记一笔账。这样就很清楚了没有纠纷。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会计给你开个收据,注明是已收到你所借的款项,并且在收据上盖公司的章。
如果当初借条只签了一份,会计拿去入账也是正常的,现在有两个处理方式供你选择,一是建议会计在借条上标注款项已还,而且最好是用复印件入账,原件退还给你,二是让会计给你开一份收据,证明已经收到了还款,这样你手里就有证据了。
不要为这个事担优,不会有问题是正常的,从会计角出发只要走账了就不可能把欠条给你了, 等你还钱时会给你收据的,会计会用给你的收据下账,这样就和你那张欠条走平了,不知这样说你是否能听懂,所以在也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