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很急!请专业人士速回,谢谢!

2025-03-07 08:42: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回答2:

如果单位没有出钱为你做专业技术培训,那么你提前离职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你虽然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是用人单位已经出具了合同终止单,说明单位已经同意你提前离职,等于是单位放弃了留你30天的权力。所以用人单位无理由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你去国外参展属于公司行为,不存在损失的说法,这是公司的正常宣传的成本,你无需承担这些费用。

回答3:

【不得约定 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65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专项培训的服务期)和第二十三条(保密协议)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回答4:

合同已经终止,你无需支付违约金。

回答5:

应该不用,希望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