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20多年的老工伤现在全国积压很多,特别是国企最多,国家也在进行摸底,并组织专家进行重新认定和鉴定。目前只是对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到现在发生的的工伤,按伤残等级进行了一次性的补偿。90年代前期及以前的老工伤由于人数太多,时间跨度久远,有的单位资料保存不完整,相关政策国家正在制定之中,所以敬请期待。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退休以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一般男的退休年龄是55岁,女的是50岁;
二、只要社保缴纳满15年,并且到了退休年龄,都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7到10级工伤、法律没有规定有伤残津贴的
1.《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并没有专门的《工伤保险条例》。
2.当时如发生工伤事故,一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3.如果当时没有通过工伤处理,那么就超出了工伤赔偿的时效,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