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的作品争议

2025-04-30 22: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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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洛丽塔》完稿后,“对几个上了年纪阅读能力差的人来说,是一部令人憎恶的小说”,于是先后遭到四家神经紧张的美国出版社的拒绝。此书在美国尽人皆知,是把它当做一本“黄书”来读的。从1955到1982年间,此书先后在英国、阿根廷、南非等国家遭禁。
1955年9月,历经挫折之后,《洛丽塔》终于在巴黎得到奥林匹亚出版社认可,并获得出版。在宽容的法国出版后,屡屡被批评是一部非道德甚至反美的小说,也是由于这部小说一眼看去必定会产生的这种理解(即使在九十年代,情况也是如此。一个有趣的例子是,在因特网上键入主题词“洛丽塔”,所搜出的全部网页中至少有百分之五十涉及到性和色情)。
关于小说,争议的焦点自然是有关艺术的社会责任问题。《纽约时报》的一篇书评称:“《洛丽塔》无疑已是图书世界的一桩新闻……”《洛丽塔》争议的关键和最令人难解的是,纳博科夫对道德问题显得很没兴趣。许多人的阅读动机可能确实出于要看一看《洛丽塔》到底有多“不道德”,好奇的读者总是由它联想到因为色情描写而引起世界性争议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尤利西斯》。一位论者自觉找到了被这种含混性掩埋了的真义,称《洛丽塔》是“衰老的欧洲诱奸年少的美国”的象征,但另一位论者却发现:《洛丽塔》是“年少的美国诱奸衰老的欧洲”的寓言。
面对不同的议论,纳博科夫本人的回答非常明确:“在现代,‘色情’这个术语意指品质二流、商业化以及某些严格的叙述规则,那也是千真万确的。因此,在色情小说里,必须有一个个性描写场面。此外,书中描写性的场面还必须遵循一条渐渐进入高潮的路线,不断要有新变化、新结合、新的性内容,而且参与人数不断增加(萨德那里有一次花匠也被叫来了)。因此,在书的结尾,必须比头几章充斥更多的性内容。”纳博科夫也说:“《洛丽塔》根本不是色情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