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还需要驾驶人出具驾驶证、行驶证、罚单等材料,到交通违章地或驾驶证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理交通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和车牌归属地处理!
带上行驶证和驾驶证原件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有些地方还需要带上身份证!
如果是现场开的罚款单 必须要在违章地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