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综合整治摩托车办理

电白综合整治摩托车办理
2025-04-25 00: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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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上路行驶。二、自2006年9月1日起,禁止异地牌证摩托车在本市除国道、省道以外的所有道路上行驶。途经我市的国道、省道指:国道京深线(G107)、省道龙深线(S255)、省道广下线(S120)、省道从虎线(S256)、省道惠庙线(S358)、省道平东线(S357)、省道西宝线(S359)(详见附件)。三、自2007年9月1日起,禁止本地牌证摩托车(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除外)在本市环城路以内的禁行道路上行驶。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违反本通告第一条的,依法予以没收摩托车;违反本通告第二条、第三条的,处二百元罚款;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个是广东东莞的,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政策,有些地方也根本不会限制。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