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只是单独的土地用来以后企业自己建房的 可以计入无形资产,建房以后能够区分土地与房子的成本的,还是计入无形资产,如果不能区分,一起计入房子即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核算。
第二种情况:企业准备在土地增值后出售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用地者向政府申请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用地申请经政府同意后,用地者与政府协商出让土地的用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地价等用地条件,双方就有关内容达成一致后,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完毕后,持有关材料,按审批管理的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
(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价款,政府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
(5)办理土地登记的有关手续。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招标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等。
(2)发布招标公告。
(3)有意受让人办理竞标手续。
(4)政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出让合同。
(5)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首先结论是:土地使用权可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可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也可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能将其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成本,作为存货核算。
具体处理方案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按取得价款和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计提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3.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停止自用并将土地使用权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购买的土地因你公司所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故应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并按使用权期限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
购入时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摊销入账时做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在购买的土地上修建厂房----厂房建好后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土地要计入无形资产,按50年摊销,摊销时走开办费,正式投产时再转管理费用
土地上建的厂房 交付使用要进固定资产 (未投入使用要走在建工程 否则要交房产税)
土地属于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