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领导签字同意干部而挪用公款的,领导承担什么样的法律

经领导签字同意干部而挪用公款的,领导承担什么样的法律
2025-03-13 17:52: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领导明知挪用公款而签字的,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领导不知道的,不构成共犯,最多算工作失察。
  《刑法》(2015)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回答2:

领导签字同意干部挪用公款,领导承担挪用公款的法律 责任。

回答3:

要负主要责任了。不过看具体情况,领导也可以说这名干部是以正常的借款手续办理。但逾期未还,一直在财务那里挂帐,这种情况下干部要负主要责任。一般情况下,积极与审计的沟通沟通,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这是在借款不多的情况下。如果借款多,那就得负法律责任了。

回答4:

领导承担挪用公款的主要责任

回答5:

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