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公司如果有违法行为你也可以要求补偿。如未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未及时发放工资或加班费等,均可认为是企业的违法行为,你可以“被迫”辞职。也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偿的
另外算工伤,可以要求补偿医疗费,误工费,必要营养费等
不管你签订合同已否,都不能算工伤!工伤的定义员工在上下班的途中或上班时间遭受意外伤害都视为工伤。你是在宿舍洗澡的时候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公司也存在过错,可与其协商赔偿!
算是吧!但是你说得那些合同都没签
我感觉如果你公司有点良心的话是会承认得
如果没良心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