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所属区县公安局举报,主管单位是属地区县公安局。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安全规范化和信息科学化。
《上海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是本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公安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印章刻制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相关部门职责)本市工商、税务、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印章刻制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非法制作公章的法律责任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
买卖印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和印章制作材料及工具,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退,并按照每聘用1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
1、按照刑法第280条的规定,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应向公安机关报案,你如无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且有举报、自首情节,应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3、本罪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后过追诉时效一般不再作为犯罪处理。
举报私刻公章,应该去公安局刑侦大队投诉, 110 报警投诉也可以。
工商局,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