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旗、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据说是一级一级产生的。也就是说县(区)人大推荐(选举)市人大代表。各市人大推荐(选举)省人大代表。各省自治区人大代表推荐(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