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3个月,劳动者可提出解约,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扩展资料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现在我们这也是拖欠,而且这个月强制休息,开半个月的工资。
按照现在我国政府的法律规定,违背劳资双方之前的协定(合同、约定)拖延工资30天以上(超过一个月)就属于违法行为,现在如果已经拖欠工资3个月,这是很不应该的!通常劳资双方可以先行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假如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院、12345投诉电话)举报投诉,请政府帮助妥善解决。不要担心,现在政府比较重视拖欠工资的不良现象,会帮助打工者工人农民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如果拖欠工资情况严重的(十人以上,数额三万以上),就属于违法犯罪,政府法院会严格处罚,可以判刑,关进公安局的牢狱
都4个月没发工资了。还让员工自己拿出10000元用来维持工作日常开销,公司给千分之10的利息。,日子都没办法过了,辞职钱就瞎了, 不辞职也担心会不给,因为去年强制我们签署过离职合同。那位大神懂法律给出出注意?怎么举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