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个人独资zhi企业在投资主体上具有惟一性,这是区别于合伙和公司等多元投资主体企业的基本属性。
2.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企业财产(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出资财产与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的惟一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等于投资人个人债务,投资人以其个人全部财产而不是仅以其投入该企业的财产对债务负责,即承担无限责任。
4.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须依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
5.个人独资企业须在中国境内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住所地应在中国,它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立,依法取得中国国籍。
6.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属于企业的一种形式,有企业名称或商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并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行为和参加诉讼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
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企业财产归投资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