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同一个案件执行期间多次拒执,并将冻结工资卡俩次换卡,取出工资,有?

2025-04-03 19: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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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不是侦查和公诉机关,人民法院执行局认为被执行人可能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由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回答2:

不能,拒执罪归公安机关管辖,应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采纳谢谢

回答3:

不能,拒执罪归公安机关管辖,应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采纳谢谢不能,拒执罪归公安机关管辖,应该移送公安不能,拒执罪归公安机关管辖,应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采纳谢谢关处理。采纳谢谢

回答4:

执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不是侦查机关,人民法院是不能自行侦查犯罪案件的,只能由执行庭将拒执案件交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由人民法院刑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