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州转到韶关属于省内转移,目前养老保险的省内转移暂停,原因是省内转移政策要和国家制定的跨省转移政策相衔接,因此省内转移政策细则还在制定,待细则出台后即可办理,稍等,快了,估计7月份就能转移,另外医疗保险也要等政策细则的出台。
有的省省内转移已出台,其文件精神和国家的跨省转移的程序和办理期限转移手续以及转移资金比例等是一样的。 先在原地打好“缴费凭证”,交给新单位或新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他们会给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
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转移方法: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离开广州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州市社保局或广州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韶关)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韶关市)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广州市)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
目前,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要到今年7月1日后才能办理。
最后建议你到社保局去问下。那里会给提交最专业的资料已意见。
LZ,给我分啊。。。。。。。。
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转移方法: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离开广州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州市社保局或广州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韶关)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韶关市)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广州市)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
目前,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要到今年7月1日后才能办理。
根据新的社会保险政策,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在新就业地只能建立临时帐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转回上一次缴费时间长的参保地。就是说在那缴费年限长在哪退休。具体要看你的年龄,和缴费年限而定。
首先到广州市社保开具缴费凭证及所需清单。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联系函。然后把联系函拿到广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办理后广州市社保会出具社会保险转移单。因为省内不需要转移资金。只转帐户。你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如果你有档案,办理完转移可以一并带回新就业地的就业部门或社保代办,看情况而定。
还有,你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是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可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先到广州市社会保障局简称社保局(如果你是单位购买的,可以打个电话问单位负责社保的人,问下他办理社保的社会保障局地址),记得自己带上身份证去社保局打印缴费历史明细并盖了社保局的章。然后你带这个单回家乡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最后家乡社保局会开一个接收函给你的,你再把这个函带回广州市社保局。大概需要两个月才能转回家乡。很麻烦吧,是这样子的了。祝你顺利
我个人觉得韶关的话,可以不转呢!以后说不定还有可能在广州工作,在怎么说也是广州的基数高啊!
代缴广州社保,看个人资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