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收赃被刑事拘留37天 在这期间可不可以探望 取保候审? 急 急 急~~~~~~~~·

2025-04-30 01: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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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朋友因收赃被刑事拘留37天的, 在这期间家属和朋友都不可以探望 。但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2、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否同意取保候审,要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回答2:

  首先你先明白一个问题。你要明白你的朋友究竟有没有明知是赃物而收购。是否明知,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判断:1,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2,收购时本身知道是赃物的。
  在《刑法》中,对于明知是赃物而收购的,有一个专属的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个罪一般从属于前罪(盗窃、抢夺、诈骗),是否构成该罪,要看前罪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你说的情况,如果你的朋友明知是赃物而收购,则可能面临两种处罚方式: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3)(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2,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第312条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受益罪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种情况,你的朋友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用和市场价相当的价格收购的,这种情况下不为罪。若最后案件宣判,你可能会面临两种结果,1,金子还归你所有(你是善意取得的第三人)。2,金子由失主拿回,而你可以领回购金所花的价款。
  对于你的朋友现在的羁押方式,你首先要去公安机关了解清楚。取保候审只能有其本人或者近亲属才可以提出,在逮捕阶段律师也可以提出。你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

回答3:

当然不可以探望,在羁押期间,只有法院判决生效后才可以探望,而且还是近亲属才能探望。收脏一般判的都不重,应该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你可以去找案件办理单位咨询。

回答4:

其实这样的事情可大可小.大可以坐牢.小一样事情都没有释放.主要是看你怎么去找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