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上市并不一定就是融资,比如很多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如中国移动,网通等利用ADR(美国存托凭证)的方式在美国上市,它实际上只是将其在香港发行的股票用ADR的形式拿到美国去上市,使美国投资者也可以投资,增加股票的流动性,但并没有增加其发行股票的总数,如果你想详细了解ADR,可以自己去网上搜索。
其次:即使是同时在国内上市和香港上市,也不存在重复融资,比如工行,它是采用A+H同时发行,假设它本来可以在香港发行300亿股筹资,它现在发行100亿A股,同时发行200亿H股,按照同股同价的话,它的融资额并没有变化,所以并没有重复融资,而是考虑到市场承受能力,增加股票流动性等诸多因素而选择了在多个市场上市。
这当然是可以的。多国市场上市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融资机会。
在这里不存在什么“重复融资”的概念。多国市场上市,是为了使企业的融资面更加广阔。例如在日本上市,那么只能获得日本投资人的资金,而在多国市场上市就可以获得更多国家和地区投资人的资金。所以为了使自己企业的股票能够一天24小时不间断交易,可以根据时差分别在中国、美国、伦敦、日本上市。
全世界有很多证券交易所。想融资的话只要符合各个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同时也符合各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就可以在该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
就好像你要考CPA,又想考GRE,还要考CFA,不管你要考多少,只要每次通过考试就能考得一个证书。而各个考试之间一般不存在只能考一个的要求。
你想在大陆上市融资,就需要符合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符合并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在大陆上市融资。你又想到纽约去上市融资,就将自己的企业规范成符合纽约交易所和美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样子,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在纽约上市融资。
但是,如果有些国家有相关要求,比如在本国上市融资的公司不能在其他地上市,或是,在某地上市后几年后才能在本国上市等等要求的,当然要按各国要求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