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原则:“先法服从于后法、下位法服从于上位法、一般法服从于专门法”。法律、条规、政策性规定的效力关系:法律法规属于强制性的、条例性规定属于操作性的、政策性规定属于指导性的。
一般以后出为准,或者全国性高于地方性,或法律大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