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为30000元-200000元;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为200000元-3000000元;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为3000000元以上
受贿5000000元属于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还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受贿500万元,涉嫌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都懒得看条款,不是无期就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