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拘役5个月在外地开房会被查吗

2025-04-26 12: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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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拘役期间在外地开房原则上不会被查
  1.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执行场所。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刑法理论上认为就近执行的执行场所有:拘役所、看守所、监狱。但是现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基本都是在看守所执行。极少有拘役所和监狱执行。
  3.申请回家。拘役服刑人员如果家里有急事或者表现良好的,经申请,每月可以准假回家一至二天;除了有特殊情况或表现良好的在服刑期间可以准假的以外,其余大部分都是在刑期快要结束时,将假期扣除,提前释放。

  4.在准假期间,法律无明确规定。虽然实务中要准假回家必须满足“家里有急事或者表现良好的,经申请许可”的条件。但是在准假期间,对服刑人员的行为并无具体限制,只要能主动及时返回看守所,在外地开房是没有问题的。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会让服刑人员出去之前签署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会可能要求服刑人员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如果有这些要求的话,那么在外地开房可能会被查。
  综上,拘役期间在外地开放原则上不会被禁止,但是如果有特殊规定或者保证的,从其规定或者保证。

回答2:

只是拘役的话不会,如果还涉及到赔偿款不到位,会被查名下的房产